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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具体犯罪行为定罪而不是具体罪名

发布:hngmls_root 浏览:974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承办律师魏慧慧

基本案情

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接受强奸罪家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由于是未成年犯罪当时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讯问时需法定代理人在场律师通过与犯罪嫌疑人家属了解情况了解到重要细节是现场有多人在场有人实施了强奸行为犯罪嫌疑人没有强奸的行为只是在现场了律师针对该情节提出了辩护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随后向公安机关交了法律意见书并向院提检察院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该案件到检察院阶段是不起诉决定充分的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核心辩护逻辑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根据司法解释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因为年龄未满十六周岁,不构成犯罪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字[2002]1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你单位4月8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刑法十七条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本案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上述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强奸的犯罪行为,应当严格的适用法律,在其没有具体的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不应当认定其构成犯罪。应从保护未成年的角度出发,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案件结束在获得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时候一个未成年人重新获得了自由和清白

写在后面徒法不足以自行律师在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保护受害人也保护犯罪嫌疑人正是有了这样的规则我们才觉得安全

也有人会有疑问律师为什么要为恶人辩护我们的回答是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恶人也应该在法律规则内被公平的对待律师捍卫的是我们共同遵守的法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