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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四十周年·忆往昔篇|栉风沐雨,春华秋实!

发布:hngmls_root 浏览:2129次

  前言

  今年是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成立四十周年,40年前的今天——1981年3月15日,辉县法律顾问处发布通告正式开展律师业务,这是辉县历史上第一家法律服务机构。

  四十年艰苦征程,四十年挫折磨砺;四十年风雨兼程,四十年不改初衷,自1981年3月15日首次用辉县法律顾问处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至今,已经四十个年头了。四十年来,共鸣所始终以“服务社会,追求卓越”为使命;以“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信用、敬业勤业”为服务宗旨;为社会提供广泛、高效、优质、及时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赞誉,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万事开头难,虽然建立了机构,配备了人员,但是如何开展律师业务,他们也是一头雾水,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怎样才能有效的开展律师业务呢?孙新民主任回忆说:当时我们主要做了三件工作,一是配合刑法、刑诉法的实施,积极代理刑事辩护案件,扩大律师的影响;二是学习外地的经验,指导我们的工作;三是强调律师为经济建设服务。我们把开展此项工作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

  (一)艰难起步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这一基本国策,明确把国家发展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80年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律师暂行条例》,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律师的立法,并由此开创了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建立的新纪元!1981年3月15日辉县市法律顾问处发布通告,正式开展律师业务。这是辉县市首家律师执业机构,也是共鸣所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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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孙新民主任向与会领导汇报工作

  (二)我们把为经济建设服务当做律师的中心工作,并贯彻始终

  我们首先选择了为“梁村机械厂”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这是一个乡镇企业,主要产品为水泥制造设备。

  1981年律师代理该厂与黑龙江某国营农场一起合同纠纷案,并成功为企业追回欠款19万元,一炮打响,赢得了厂领导的信任,接着律师又再赴吉林、南下江西,为企业追回欠款数十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也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

  1984年河南省司法厅主管律师工作的领导来辉县考察,特地走访了6家企业顾问单位,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辉县法律顾问处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肯定与赞扬,并将我们的工作经验刊登于《河南司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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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年终总结会

  1985年,围绕农村改革,我们又推出为农村“两户一体”担任法律顾问,促进当地的农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

  多年来,共鸣所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是我们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工作,把为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工作抓手,以此推动律师业务全面展开。如我们为我市某金融机构连续三十年担任法律顾问创了先河,律师的服务赢得了顾问单位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三)奔向新征程,整装再出发

  1986年辉县法律顾问处更名为辉县律师事务所。

  1995年更名为新乡共鸣律师事务所。

  至1999年底,共鸣所已经由建立之初的2个人增长到近20人;由成立之初主要代理刑事案件到实现在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各个领域长足发展;由开始一年代理十几起案件到一年代理案件逾千起。

  2001年经司法厅批准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03年更名为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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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省厅律管处及新乡市司法局领导莅临我所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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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被评为“新乡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2015年我们自筹资金购置了4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现在的共鸣所已是一家团结向上、欣欣向荣的综合律师事务所,撑起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一片天地。

  在谈到律师的变化时,孙新民主任感叹道:是党领导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促使了律师制度的创建和发展,我们是律师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的亲历者;我们是辉县市律师制度创建发展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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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雅的办公环境

  结语:

  共鸣的发展与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紧密相连,共鸣的成长与辉县律师制度的初创与发展完美契合。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今日,让我们一起满怀喜悦与豪情,共庆共鸣四十周年华诞!明天,让我们一起共建百年基业,共享伟大荣光,共赢新时代,扬帆新征程,向着既定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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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辉县市协和路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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